进区:
1. 货物到港后,凭正本提货单,白卡及相关报关资料到保税区海关申报进境备案。 (申报时经营 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保税区内的企业,如货主非保税区注册企业,必须由保税区企业代理)。
2. 保税区海关放行后,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到口岸(海运)或保税区(空运)的检验 检疫机关办理申报,放行后即可到口岸办理提货手续,同时,保税区海关会在白卡上予以签注。
3. 车辆到港口提取保税进口货物, 必须在离开港口海关监管区域前必须到口岸海关指定地点办理 海关加封手续。同时承运车辆必须是海关许可的可以承运保税货物的车辆。
4. 承运车辆到达保税区卡口,先办理验封、验货核销白卡后,方可将货物运至保税仓库,保税仓 库凭加盖保税区海关验讫章的放行单卸货进仓, 并在保税区海关系统中输入货物进仓信息, 等收到海 关确认信息后即可。
出口:
1. 货物出口时, 凭保税仓库签发的提货单、 配舱回单、 白卡和相关资料到保税区海关办理出口报 关手续(整箱需提供箱号),保税区海关受理后会制作关封,并将相关信息输入保税区电脑系统。
2. 保税仓库在收到海关出区确认信息后, 即可打印保税货物出区凭单。 货物出保税区卡口时, 凭 出区凭单办理加封手续,并仍需海关许可的车辆运输。
3. 货物运抵口岸, 口岸海关凭保税区海关关封办理验放手续, 并在配舱回单上加盖放行章, 口岸 加盖放行章的配舱回单办理货物装运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