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1659606 冯经理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进口报关
时间:2020-07-16    点击:5290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的制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依法纳税。


扩展资料: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前款货物或者物品,已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经海关查验后放行。

17501659606 冯经理
冯经理
 发送短信